星期天,受邀到盂县做评审工作,盂县宣传部门主管的有信息中心、图书馆、文化馆、报社、电视台等多个单位,所以,午餐时各个部门的评审专家坐在一起畅所欲言,席间,有文化馆的人给大家讲起了“非遗”的保护、传播、普查等问题,笔者平时爱看此方面的报道,听得津津有味,而其它人则听得摸不着头脑。旁边搞网络技术的陈老师悄悄问我:““非遗”是什么东西啊,你们说得头头是道?”我不禁哑然失笑:“就是‘非物质文化遗产’的简称呀。”陈老师说:“那也简称得太怪了,我听起来,像是――不是物质文化遗产。”大家经常说“非遗”,听起来都没什么感觉了,经人一说,觉得也有道理,于是,回家后,在网上查阅,令人想不到的是,不管是平面媒体还是网络媒体,不管是官方还是民间,都默认这样的简称。细想,这真是一个非常欠妥的简称。
把“非物质文化遗产”简称为“非遗”,实在不高明,也不知始作俑者是何方神圣。从字面看,“非遗”更像是说“不是遗产”吧?
做个简单的类比吧:
非物质 文化遗产 简称 非遗
非典型 肺炎 简称 非典
非公有制 企业 简称 非公
试想,倘若把非典型肺炎简称为“非肺”、把非公有制企业简称为“非企”,感觉如何? 其实,完全可以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为“非物”。这类文化遗产确实不是“物”,而是口述和手艺。发明“非遗”的大侠,或许是嫌“物”字太俗了吧?非遗”者,不是遗产也。非,最基本解释就是“不是”,譬如“非卖品”“答非所问”等。然而把“非物质文化遗产”简化为“非遗”,“非”的矛头就直接指向了“遗产”。既然不是遗产,又要“抓紧保护”岂不多此一举?把“不是物质的文化遗产”简化成了“不是文化遗产”,这样的简化,变成了异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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